一、培养目标
培养具备广播电视新闻传播、语言文学、播音学以及艺术、美学等多学科知识与能力,能在广播电台、电视台及其它单位从事广播电视播音与节目主持工作的复合型高级专门人才。
二、招生计划、范围、学制及层次
招生计划:40人;招生范围:北京、天津、河北、山西、内蒙古、辽宁、吉林、黑龙江、上海、江苏、浙江、安徽、山东、河南、湖北、湖南、陕西、重庆、四川、广东共20个省(区市);学制:四年;学历层次:本科。
三、报考条件
1、符合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报名条件。
2、身体健康,五官端正。
3、要求发音器官无疾病;男身高1.70米及以上,女身高1.60米及以上(确认报名时现场测量)。
四、报考规定
1、报考我校的考生必须参加我校组织的专业考试。
2、如果考生所在省级招生机构统一组织艺术类本科相关专业考试,考生还必须参加并获得合格证。